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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调查+专项督查:结果发现煤炭生产成本大幅低于煤炭现货价格,后续咋办?
2021年11月03日 16:35   浏览:1816   来源: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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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在组织地方对煤炭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会同价格成本调查中心组成多个调查组,赴有关省对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为确定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和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提供依据。

 

调查组将依法对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利润情况以及产量、库存、价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流通企业进销价格、流通成本、利润和库存情况等进行深入核查。对调查中发现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保供稳价的决策部署,依法加强对煤炭供应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的信用监管,督促签约市场主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对未严格履约的市场主体依法纳入失信记录、实施重点监管,对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将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予以惩戒。


按照“合同信息进平台、履约进度有跟踪、典型案例广收集,重点问题全核查,逐个督导促解决”的工作要求,今年10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甄别、分析确定重点案例,指导地方经济运行部门对首批纳入重点监管的9笔电煤供应中长期合同履约行为进行了核查、提醒、约谈、督导。截至目前,据用煤电力企业反馈,9个案例涉及的问题都已得到解决。目前已进一步归集108个案例纳入甄别和核实程序。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督促煤炭上下游企业做到电煤中长期合同应签尽签,持续加强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充分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稳定市场、保障供应的“压舱石”作用。


当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组成4个联合督查组,分赴晋陕蒙煤炭主产区和秦皇岛港等北方主要下水煤港口,开展煤炭现货市场价格专项督查。

 

督查组将深入煤矿、交易市场、发运站、储煤场、码头堆场、煤炭贸易企业、用煤单位,实地调查煤炭现货市场价格,督促有关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促进煤炭现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未严格落实煤炭保供稳价要求的地区和企业进行约谈,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促进煤炭现货市场价格加快回归合理区间,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督查组还将对煤炭主产区和企业增产增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违规存煤场所清理、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有关方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释放产能,全力以赴增加产量,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强化产运需衔接,保障煤炭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对全国所有产煤省份和重点煤炭企业的煤炭生产成本情况进行调查后发现,煤炭生产成本大幅低于目前煤炭现货价格,煤炭价格存在继续回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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