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交管大队关于在事故多发路段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超速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化德县交管大队决定在事故多发路段启用移动测速设备,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移动测速路段和限速值:
G511国道109公里处至129公里+300米处(化德至黄旗方向双向测速)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二、设备启用日期: 自2024年2月12日零时起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交管大队
2024年1月12日